需的最小能量。
7.32 引火火花
能釋放足夠的能量來引燃可燃性混合物的火花。
7.33 非引火火花
不能釋放足夠的能量來引燃可燃性混合物的火花。
7.34 本質安全電路
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規定的爆炸性混合物的電路。
7.35 爆炸極限
由外界火源可引起可燃性氣體或蒸氣、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所形成的混合物發生爆炸的濃度界限,稱爆炸濃度極限,簡稱爆炸極限。
可能發生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爆炸下限;可能發生爆炸的最高濃度稱爆炸上限。
7.36 靜電危險場所
空間存在可由靜電引爆的爆炸性混合物,或對其進行直接加工#處理和操作等工藝作業場所的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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